近年來,從新聞事件中所看到貪腐/賄賂事件越來越多,賄賂可能造成個人或企業法律訴訟、成本增加、聲譽受損等影響。而賄賂和貪腐對商業、經濟和社會亦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提出反貪腐/賄賂的對策刻不容緩。
2019年
美國爆發長春藤名校入學舞弊案,好萊塢知名影星及企業領袖涉嫌賄賂學校體育教練使其子女取得入學資格。
2017年
國內某半導體大廠傳出員工收賄弊案,某工程師涉嫌向廠商收取每月一萬元顧問費,期間長達十年,涉及金額逾百萬元,調查後遭解僱。
2013年
全球第三大製藥英國葛蘭素史克公司(GSK),高層爆出涉嫌行賄大陸、波蘭、中東等國家醫師、醫院高層,導致藥價高出七倍,經大陸法院判處罰金30億人民幣。
2010年
德國戴姆勒汽車(Daimler AG)為取得海外公務車採購合約,涉嫌於1998至2008年間,向至少22個國家官員行賄(以現金、豪華轎車、高爾夫俱樂部會員證、歐洲豪華假期等方式),認罪後支付1.85億美元(約新台幣58.9億元),以和解刑事和民事調查訴訟。
2008年
德國西門子(SIEMENS)於世界各地賄賂官員以取得各項工程採購合約,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法,遭美國司法部開出最大罰單之一(遭罰4.5億美元)。